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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 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服务及收费情况: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 8年审计服务;上期审计收费 30万元,本期审计收费 45万元。
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36人 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48,300.00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3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会计师事务所6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1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志维,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宁波联合、电光科技、新澳股份、蓝特光学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嘉豪,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肖莹,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盈峰环境、利通电子、永茂泰、金新农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本期审计费用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友好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更好的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考虑与评估,公司拟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上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公司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专业审计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4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高质量专业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要求。因此,全体委员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1、《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雷火竞技注册